征稿通知 |
更新时间:2014-06-25 |
校级书法考级通讯每年出版两期,现面向全校师生和书法爱好者征集稿件,现将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征稿内容
1.学校及各单位重要活动的新闻报道和工作动态。 2.师生文学、书画、摄影等优秀作品;学生社团活动,校园文化活动、学生优秀作品;优秀校友事迹等,题材不限,择优刊登。 3.反映学校校容校貌、社团活动、学习生活、教学实训等新闻图片。 4.与书法教育学习、书法考级有关的其他内容。
二、征稿要求
1.通讯、消息:内容真实,具有一定的新闻价值;用事实说话,结构合理,文字简练;不超过1200字。 2.文学作品:主题鲜明,思想健康,题材新颖,结构合理,文字优美,不超过1500字。 3.学校各单位的通讯、消息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,其他稿件文责自负。 4.所投稿件请勿抄袭,所有来稿一律不退,请自留底稿,同时本报编辑部保留对所有稿件修改的权利,如稿件不希望修改,请在来稿时注明。
三、联系方式
投稿可直接将稿件投至学校团委陆向华老师处,来稿请注明作者、班级及联系方式,稿件一经采用,即付稿酬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