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6届学生毕业实习巡视指导活动的通知 |
更新时间:2014-06-25 |
为了确保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,切实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,全面了解学生实习状况,及时改进教育教学内容及方式方法,特组织开展巡视检查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: 一、巡视对象 各系部2014届毕业实习阶段的全体学生(包括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中专)。 二、巡视方式 实地走访调查 三、巡视人员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、系部管理人员及班主任、专业负责人等。 四、巡视时间 2014年4月份 五、巡视要求 1.各班级班主任老师应于开学初全面了解学生实习情况,及时掌握相关信息,为开展巡视指导做好准备。 2.巡视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会同各系部统一组织,分组组织巡视,原则上按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设计巡视路线,由学校统一安排车辆。 3.为便于走访调查巡视前,由班主任老师事前与本班学生取得沟通,指导完成“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表”(单位须盖章),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说明。 4.巡视过程中,要继续做好学生实习的指导工作,做好相关记录的同时及时反馈用人单位提出的建议及要求。 5.巡视过程中主动搜集实习生及历届毕业生的典型事例,为开展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做好准备。 6.各巡视小组于4月25日前向科研处上交“巡视指导记录”、“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表”、一份巡视调研报告(由本组带队中层干部指定人员完成,调查报告应包括调查基本情况介绍,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分析、对学校的建议或改进措施等,不少于1500字),并提供反映巡视指导过程的有效数码照片不少于3张。 科研处、学生处、教务处、招就处、督导处 2016.3.15 |